土地供應是房策成敗關鍵

2014年1月7日發表於《信報》

鄒廣榮

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、房地產及建設系講座教授

「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」(下稱「文件」)坦言香港的「房屋問題」源於土地供應不足,令樓價飆升不停,價格脫離打工仔的負擔能力,政府有需要介入。 這也就是供應主導的理據。然而,問題的關鍵是,政府應如何介入?政府掌握土地供應,從土地供應入手是很合理的想法,而這方面有兩大問題須要解決:一、如何 增加可發展土地總量,即政府的土地儲備;二、何時把土儲推出市場。

第一個問題最棘手,因為所有解決方案均會令部分市民直接或間接的利益受損。筆者認為,要大幅增加政府在土儲,維港以外一次過大規模填海最可行。由於增加土地供應的困難,在於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以求共識,因此由強勢政府主導,必能事半功倍。

第二個問題政府過往已有解決方法,只是用不得其所,即最近廢除的勾地制度。筆者認為,過往的勾地制度以市場訊息誘導政府賣地,有其可取之處。勾地制度之所以失敗,在於:一、政府沒有公布所勾土地的底價;二、勾地表內的供應量過少。

公布底價 不怕「串謀」

不 公布底價,加上供應量有限,等於讓發展商有機可乘,發展商經常因勾地價不達政府底價而無法把地勾出來,以致土地供應短缺。究竟是發展商對後市無信心,還是 以極低的賤價勾地,確保勾地失敗,意圖減少土地供應?由於不成功的勾地價,政府便不會公開,無法讓市場得到確定的答案。這樣一來,發展商便可歸咎政府的高 地價政策,因而市場猜測,連政府都不願以「低價」賣地,樓價又怎會下跌?最終導致「樓價不跌」的神話。

本來,通過勾地,由市場需求誘導政府 賣地的數目,機制相當合理,只要發展商補足土地儲備,「夠飽了」,自然就會停止出價勾地,土地供應就會因需求減少而下降。其好處是政府不用預測未來需求, 以市場訊息「導航」,可惜不公布勾地的「底價」,無異把市場之手的功能「廢了武功」。

公布「底價」,發展商會不會「串謀」不勾?答案顯然是 否定的。因為如果勾地表內的土地供應量大,又已標示「底價」,如果市場真的有需要,即使甲發展商不要,還有乙發展商覬覦。基於個別發展商根本難以操控市 場,故而政府實在不必擔心公布勾地的底價,發展商能夠有力「串謀」。公開底價後,市場透明度增加,市民亦毋須猜測發展商勾地或不勾地的理由。

由於發展商勾出土地後,必須依照建築物條例和地契所定的發展時限內動工興建,一旦發展商補足土地儲備,就必須盡快發展;而土地供應量也可以自動對應需求的減少而下降,市場對土地供應作出有效調整。

當 然,發展商也有機會「看錯市」,但發展商錯估市場需求,會受到市場直接懲罰,因而必然小心翼翼行事。現時政府改為主動賣地,如果看錯市,卻毋須受市場懲 罰;而且錯誤要數年、甚至十年後才會「確認」。錯誤估計未來需求,幾年後需求出乎意料下跌或上升,導致樓價劇烈波動,但負責規劃賣地的官員可能早已退休。 因此,「政府功能」這種先天條件的缺陷,對未來需求轉變的準確把握,遠遜於私人機構,過去亦有不少例子可資印證。

可以這樣說,在政府有足夠土地儲備興建所需樓宇的前提下,則徹底解決房屋問題根本可以不必像文件所定那樣,須定期預測未來房屋需求,因為只要恢復勾地制度,政府公布「底價」,遵從市場正常運作的機制,土地供應自然會因應需求轉變自動作出調節,減少樓市出現泡沫的機會。

盯着通脹 應對波動

另 一方面,若然政府在勾地表內放入大量土地,並且公布「底價」,無疑也須要因應市場變化,對「底價」作出及時的調整。過往的做法是會按照市場價格的變化進行 調整,但這樣做其實是給市場的周期牽着鼻子走。筆者認為,調整「底價」不必跟隨市場周期,只須盯着通脹,按通脹變化作出調整即可,此舉起碼可以減少市場情 緒化波動的幅度,同時也可減少政府對市場變化的猜測成分。

前文《「有期」居屋可增經濟效益》(刊1月4日)提到的「有期」居屋和優化勾地制 度,對解決房屋問題幫助不大,筆者只是跟從「文件」的思路提出一些意見。「文件」的目的是為香港制訂長遠房屋政策,但這政策須有土地政策配合。如何大量增 加政府土地儲備是關鍵所在,亦是主要難題,「文件」卻避而不談,錯失凝聚各方力量解決問題的機會。

房屋政策與土地供應脫鈎,是造成「文 件」內容空洞的原因之一,情況有如朋友理財不善,欠下一身債,向你請教理財之道,你把他的財務狀況仔細研究一番,得出的結論是:朋友未來十年的負債將增加 十倍,假設中了六合彩頭獎,可以還清所有債項,便應先還「大耳窿」,因為性命攸關,然後還卡數、財務公司、銀行等等,親友的債,拖得就拖,餘錢可以投資股 票,去歐洲旅行也無妨。朋友聽後的反應可想而知。這樣的答案不一定錯,但對解決朋友的財政問題卻沒有一丁點兒的用處。

「長策會」人才濟濟, 成員都是獨當一面的精英,花了差不一年時間,卻得出如此空洞的「文件」,其實罪不在「長策會」,問題在於「長策會」的任務是探究一個不切實際的題目,問題 的癥結界定於題目範疇之外,要從中得出一些實在的政策結論,是不可能的;明白這一點,就不會奇怪為何「文件」會變成一紙願景了。

談「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」.之四.完

作者為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、房地產及建設系講座教授